为提高公司安全防范能力,快速、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 公安部第28号令)、《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应急知识宣教训练纲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60号)等法律、法规以及《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2010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校字[2010] 号)等文件要求,从公司实际出发,特制定本方案。
总 则
第一条
紧急疏散方案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时,所有教职员工和员工要遵守的方案。当警报或疏散命令发出后,全体在校人员要立即遵守此方案,听从疏散人员安排,按指定路线从学校疏散。
第二条
紧急疏散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稳定有序的原则,确保第一时间疏散人员集中场所到制定疏散区域。
第三条
本方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地震、火灾、山洪以及其它需要进行疏散的突然公共事件。
第四条
本方案疏散区域包括学校所有的教学楼、员工宿舍、教工宿舍、食堂、礼堂等场所和区域。
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紧急疏散机构为交通与物流学院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一、制订、完善疏散方案,组织指挥演习;
二、发生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各部门(单位)按各自的任务进行工作,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三、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发出有效抢险、抢修及调动车辆、救护伤员等指令;
四、组织做好员工、家长的稳定和安抚工作,保持与外界畅通、准确的联系、沟通。
工作要求
第六条
教师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万一遇到紧急情况,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员工生命安全,及时组织疏散。学院紧急疏散机构组织的领导和成员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应以紧急疏散为首要工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指挥。
第七条
一旦有紧急情况发生,本方案自动启动,以安全有序紧急疏散为核心工作。在校在岗教职工自觉协助做好疏散工作。
第八条
组织员工紧急疏散的人员一定要做好检查,确保没有一个员工落下或返回,确保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九条
员工在疏散至安全区后,任何师生不得接近建筑物,按照规定保持适度距离。
第十条
员工应严格按方案及教师要求进行疏散,疏散过程中做到迅速、镇静、有序,听从教师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疏散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紧急疏散程序分为上课时间紧急疏散、休息时间紧急疏散和非上课时间人员集中场合疏散三种。
一、上课时间紧急疏散
现场疏散负责人:上课教师
各教学楼、上课地点紧急疏散路线图
二、休息时间紧急疏散
现场疏散负责人:各宿舍楼管理员
各员工宿舍楼、教工宿舍楼紧急疏散路线图
三、非上课时间人员集中场合疏散
非上课时间人员集中场合包括员工自习、图书馆借阅、员工室内文体活动、会议等人员集中场合。
疏散路线图
奖惩措施
第十二条
对在紧急疏散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疏散工作不利或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上级组织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方案经演练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本方案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方案由交通与物流学院督促实施并负责解释。